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樹立“四個意識”,落實“兩個維護”,不折不扣貫徹執行黨中央和上級黨委各項決策部署,“一把手”要履行管黨治黨、從嚴治黨責任,依法依規行使手中的權力,重點要用好管住以下方面的權力。
一、關于決策權方面
1.重要會議主導權。作為重要會議(集團黨委會、董事會等)主持人,具有決定會議時間地點、議題内容、參加(列席)人員、掌握會議節奏及表決方式等權力。
2.重要決策指導權。對“三重一大”議事決策具有指導、表決并作末位表态的權力。
3.人事決定主導權。對集團助理及中層幹部選用具有提名(推薦)權和動議權;對集團幹部選拔任用、挂職鍛煉、輪崗交流具有較大的決定主導權。
4.财務資産處置權。對年度預算内5000萬元以上的大額資金與超預算1000萬元以上的大額資金調動具有把關權;對集團公司及所屬企業破産、改制、出資、兼并重組、上市及資産置換、産權轉讓,重要資産的抵押、質押、拍賣等具有處置權。
5.項目把關權。對集團3000萬元以上重大項目安排、投資額1000萬元以上非主業項目投資決策具有把關權。
6.重要文稿簽發權。審定簽發涉及集團的重要文件、信息、紀要等。
7.其他重要權力。對本清單以外的、暫未明晰且容易誘發腐敗的重要權力。
二、關于監督權方面
1.黨的建設工作監督權。集團黨委書記作為黨建工作第一責任人,對集團黨委班子成員、集團職能部門、集團下屬各單位黨組織及其負責人落實管黨治黨責任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以及督促指導黨員幹部落實有關制度規定。
2.黨風廉政建設監督權。集團黨委書記作為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對集團黨委班子成員、集團職能部門、集團下屬各單位、各級黨組織及其負責人履行“一崗雙責”、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以及對集團紀檢監察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3.落實集體決策監督權。作為單位一把手,要對集團領導班子成員、集團職能部門、集團下屬各單位貫徹落實領導班子集體決策情況進行監督檢查。